首页>>社区工作>>社区计生

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点击数:230972015-10-09 00:00:00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登记对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柳州市户籍且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独生子女死亡经批准再生育的夫妻,在结婚登记至生育后3个月内均可进行登记。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流入柳州市辖区六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
 
所需材料:
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进行一孩生育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一式1份;
2.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备查,属于流入人口需提供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备查);
4.原独生子女死亡的须提供相关的死亡证明材料。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2张。
 
登记流程:
夫妻双方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领取并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
→提交《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
→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全员人口信息平台进行信息比对并查验相关资料;
→村、社区工作人员将当事人信息录入网上******************系统,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镇、街道;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镇、街道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和相关政策。
【责任编辑:(Top) 返回页面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