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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程序

点击数:27332015-01-07 00:00:00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程序
 
一、审批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二、审批程序
   1、夫妻一方户籍地为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已婚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社区领取并填写柳州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审批表,经社区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以及审批所需的其他材料,由夫妻现居住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
2、夫妻系流动人口的,原则上由户籍地负责办理生育手续,居住在市辖区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妻,可凭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生育手续。
三、审批所需材料
1、《柳州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审批表》一式二份。
2、结婚证复印件,双方户口本复印件,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女方免冠近期一寸近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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