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7812022-10-12 00:00:00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八)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一、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每年应向本选区选民进行述职,其中现场述职不少于两次。
二、人大代表的述职工作在柳北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的指导下,由各代表联络站组织实施。
三、代表述职应包含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内容有:大会期间履职情况,闭会期间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情况,联系群众情况,发挥代表作用及其他情况等等。
四、人大代表向所在选区选民现场述职时,各代表联络站应当组织选民对代表述职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和民主测评。代表应虚心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选民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各级人大有关部门负责跟踪监督,促其改正。
五、代表述职报告和测评结果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