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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结算使用社保卡及逐步停用原医保卡的公告

点击数:219642018-07-27 10:36:57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关于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结算使用社保卡及逐步停用原医保卡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关于停止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桂社保函【201875号)文件精神,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逐步停用原医保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81日起,以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作为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停止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结算。

 二、我市将逐步停用原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卡。201911日起停止原城镇职工医保卡的医保功能,使用社保卡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购药结算的唯一凭证。未来将视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停用原城乡居民医保卡的具体时间。尚未制卡或领卡的参保人员,应尽快申请制作或领取、激活社保卡。

三、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保险,但未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一)登录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xlz.lss.gov.cn)查询;(二)关注“柳州人社”、“柳州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三)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查询。若制卡成功的,则应主动前往银行网点领取;若未查询到制卡信息的,可以前往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卡,也可以到中国银行的五家网点办理。

中行办理社保卡的网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中行营业部

屏山大道178

3838706

中行城中支行

青云路8号时代商厦15

2826708

中行高新支行

潭中东路9-13

2618017

中行飞鹅支行

飞鹅路17

3835704

中行海关支行

高新区海关路10号钻石苑9号一层

2608031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O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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