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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220162017-09-26 10:02:37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各城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171规定,从20179月开始缴纳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保费。

  一、缴费标准

2018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每人不低于18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二、缴费时间

  (一)2018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1791日至1231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1811日至1231日。

(二)在当年度91日至1231日未续交下年度保费的人员,可于次年11日至630日办理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从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医疗待遇。

  三、缴费方式

  (一)银行实时缴费

  柳州市本级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到柳州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信社等银行柜台办理缴费;柳江区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到柳江区所属工商银行网点办理缴费。(鹿寨、柳城、融水、融安、三江等五县银行实时缴费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二)微信实时缴费

  柳州市本级、柳城县、融安县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关注“柳州人社”“柳州社保”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柳江区、鹿寨、融水、三江等三县的微信平台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三)市本级参保社区银联POS机缴费

柳州市本级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到所属参保社区,利用银联POS机刷银联卡缴纳保费。

    (四)各县(区)参保人参保缴费可按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五)在校学生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3号)及《关于做好 2018 年度全市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1791号)要求,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参保单位,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整体参保缴费手续。

2.各县及柳江区做好县及乡镇一级学校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缴费。目前,我市特殊、困难人员参保居民医保的管理办法正在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中,从91日起暂停办理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待管理办法出台后再行通知。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保缴费。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保缴费办法正在重新制定,从91日起暂停办理非本市户籍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待管理办法出台后再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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