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42352010-03-19 08:49:20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一、经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按规定正常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的。
二、凭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审批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到单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符合计生政策享受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5%(10%)手续。
1、退休时属在职企业职工由企业或个人到单位所在地城区人口计生局领取《符合计生政策享受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5%(或10%)审批表》,单位出具基生育情况,交现居住地社区审核,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确认,最后由单位所在城区人口计生局核准签字盖章。
2、原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人员,后离职自行在柳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女工人)或55(女干部)周岁,由市职业介绍中心或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档案并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到其现居住地所在城区人口计生局领取《符合计生政策享受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5%(或10%)审批表》,现居住地社区出具生育情况,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确认,交现居住地所属城区人口计生局核准签字盖章。
三、凭《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和《符合计生政策享受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5%(或10%)审批表)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办理退休增加待遇手续。
四、须提供的申办材料
(一)审批5%须提供的材料:
1、再婚的须出具离婚证或判决书复印件;
2、《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到柳北区一楼办证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