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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民医保须知

点击数:41592010-03-19 08:54:55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柳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一、居民家庭办理新参保流程
(一)办理办法
1、居民家庭可在每个工作日,携带新参保的相关材料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领取并填写《家庭参保申请登记表》。
2、待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将审查合格的家庭和人员信息录入计算机,打印《家庭参保复核表》,参加居民对《家庭参保复核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领取《新参保保费缴纳通知书》。
3、参保居民持《新参保保费缴纳通知书》到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缴费,并领取金融机构开具的收费凭据。
4、参保居民持金融机构开具的收费凭据到原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领取《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IC卡(医保证须贴上本人照片并盖上居民医保专用印章才有效)。
(二)办理流程图
(三)      准备材料
1、户籍簿原件及户籍簿首页和参保家庭成员户籍簿复印件(一份),
户籍为集体户籍的居民持集体户籍复印件(一份)。
2、16周岁以上居民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5、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6、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 印件(一式两份)。
8、低保对象,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注意事项
1、参保居民家庭成员有增减变动的,应在每月11日至月底的工作日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手续。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新参保居民参保时即缴纳当年的保费;已参保居民每年9月1日至12月28日缴纳下一年的保费。缴费地点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
3、居民办理新参保手续的时间为每年1月-8月,9月起不再办理当年度的新参保手续。
4、参保居民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参保所在地可选择不超过5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必须有1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或1家一级以下社区定点卫生服务机构。
注意: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参加一种,不能同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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