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2282013-08-01 10:26:35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各位居民: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重任,是维护社会和谐与
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警官学校着力于为我区基层司法
行政队伍建设服务,以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培养、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
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司法行政人才为目标,积极组织学生到监狱、戒
毒所、司法所、派出所实习,作为志愿者广泛参与社会管理实践,积极推荐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派出所、司法所招录公务员考试或辅警员、助理考试。
现向社会公开招录。
一、招录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具有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优先)。年龄要求:
初中毕业生16-18周岁。
3.身体健康,体检除执行教育部《普通中专学生体检标准》外,还必须符合: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无纹身;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
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无色盲;身高要求:初中毕业考生男生身高1.62米以
上,女生身高1.52米以上。
4.政治表现好,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二、学习形式和性质
全日制脱产学习,3年(招初中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同时报读法学、
刑事执行大专函授班,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警官学校中专毕
业证和广西民族大学法学大专(函授)毕业证双文凭。
三、学生享受的政策待遇
1.初中以上学历学生面试入学。
2.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在校中职生相关学费减免优惠待遇:⑴.农村户籍(含
县、镇)学生全免学费;⑵.城市家庭困难学生符合条件可获免学费;⑶.
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人∕年;⑷.品学兼优的学生可
获评学校奖学金(每学期)及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每学
年2000元)。
3.学习期间学校组织回原籍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提高学生工作
实践能力。
4.毕业后学校推荐回原籍应聘司法所、派出所辅警、助理。
有意者请到社区详询或填报《广西警官学校2013年学生报读推荐表》。
截止 截止时间:2013年8月8日。
白沙社区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