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辖区各位居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参战退役人员解困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柳北区实际情况,开展对部分参战退役人员进行普查登记活动,做到“一人一表一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对象
按户籍所在地的原则,对分配到企业(含中直、区直企业及股份制企业)的参战退役人员(含援越抗美、援老抗美、对越自卫反击战“二次入伍”人员)现已退休进入社区管理的,以及倒闭、破产企业中的此类人员。
二、 普查登记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填报说明
1.登记人必须提供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退休证、退伍证、军人入伍、退伍登记表、军人退伍鉴定复印件(存档单位盖章有效)。
2.按《企业退休参战退役人员普查登记表》的内容填写,每项为必填。
三、截止时间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居民于2013年2月27日前到社区登记。
望各位居民互相转告!
白沙社区居委会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