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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通知
点击数:2515
2012-10-09 18:03:10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通
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凡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
满
60
周岁、且未享受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可申请按月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柳州市城镇居民需本人持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前
办理的可从
2012
年
1
月份开始补发,
2012
年
12
月
21
日
以后办理的只能从办理次月开始享受。
白沙社区居委会
2012
年
10
月
9
日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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