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28012012-03-22 09:17:39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
爱心保险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居民:
根据我市实际,今年继续扩大我市的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补助对象范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险补助对象
(一)户籍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出生满3个月—18周岁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中未列入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对象的女儿。
(二)四城区及柳东、阳和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并落实长效措施的城镇无业(双方或一方持有下岗证或失业证)、半边户(一方为农业户口),小孩满3个月—18周岁,未被列入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对象的独生子女。
附:投保对象需要提供的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一家三口或四口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下岗或失业的提供双方或一方下岗证或失业证复印件。
4、所有参保对象必须是已落实结扎证或放环措施。
白沙社区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