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3号)精神,自治区残联计划在全区开展49项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和雇主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有广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身体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家族遗传病史,生活能自理,能适应学习和岗位工作需求的肢体、智力(三、四级)、听力言语和视力障碍人员。
二、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和实训;各培训班报名人数达到规定要求即开班,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项目
计算机组装、电子商务、广告设计、CAD制图、汽车美容、中式烹饪、服装裁剪、美发美甲、家政服务等。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授课和岗前实训,学杂费、食宿费全免,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为确保培训组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个人年度报名培训项目不得超过2个,报到时需提交小2寸彩色证件照2张(办理职业能力证书等证件),100元住宿押金(培训结束后,如无损坏公物返还)。
具体详情可到社区咨询
社区地址:长风路1-1号金水岸17栋6号门面
联系电话:2551121 联系人:小李
白沙社区居委会
201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