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通知
点击数:24112015-12-25 08:57:29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通 知
各位辖区居民:
1、2011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即可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符合条件的柳州市城镇居民需本人持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
2、政府为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
(1)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
(2)城乡低保人员选择100元档次由政府每人每年代缴50元,选择200元档次以上(含200元档次)的,政府每人每年代缴100元。以上群体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并享受按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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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