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0912014-07-07 16:44:55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4】14号)的
通知,现开展2014年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已进行了2014年市区低保审批和低收入线812元(含)以下低收入认定的家庭;
2、 有独立居民户口本为单位的家庭及成员在柳州市区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人均不达
15平米的;
同时具有上述条件的家庭可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受理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二、申请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止。
三、 需提供的材料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二代居民身份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居民户口本(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3、 收入证明材料:最低收入家庭(低保户)提供《柳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
遇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提供《柳州市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表》;
4、 书面申请报告;
5、 其他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
书及公证书、裁定书;
6、 租房协议、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房产证;
7、 国家优抚对象,孤老、残疾人,患重大疾病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
低保及政府行为拆迁无法安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