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4312014-07-02 16:27:02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白沙社区各位居民:
根据柳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人口发[2014]9号),拟开展柳北区奖扶对象的调查、申报、审核、公示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社区申报时间: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享受职工退休后增发待遇的;
(二)具有柳北区城镇居民户籍,
(三)实行计划生育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三、申报对象应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奖励金5%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书面声明一份;
2、户口本首页一份,本人户口页一份,身份证二份,结婚证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一份;
3、若是依法收养的,提交收养证复印件一份;
4、再婚的须出具离婚证或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5、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地社区、街道的婚育状况证明。
社区对以上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只收复印件。
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社区审核后写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奖励金10%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书面声明一份;
2、本人书面申请一份(申请理由包括婚育情况、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等);
3、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一家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4、双方单位或居住地社区、街道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5、《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复印件一份;
6、
7、再婚的须出具本人与前妻(前夫)的离婚证或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白沙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