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2232022-10-12 00:00:00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十)人大代表活动考勤制度
一、代表联络站开展各项活动要做好考勤登记并归档。
二、代表每次参加活动要签到,无法参加的需向负责人请假。
三、每位全国、自治区级人大代表每年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活动应不少于1次;每位柳州市级人大代表每年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活动应不少于2次;每位柳北区级人大代表每年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活动应不少于4次,对长期不参加活动的代表要做好提醒、考评工作。
四、代表活动的考勤情况定期通报全体代表。
五、代表活动考勤情况由人大代表联络站汇总后,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上报街道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