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1182014-09-18 15:42:51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下到辖区的幼儿园,就《2014 年学前残疾儿童教育资助工
作》的相关事宜向园方进行传达,工作资助的对象是具有柳
州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柳州
市在园(含公立、民办幼儿园)残疾儿童。资助标准按:城
镇户口(非农)每人资助500元;农村户口每人资助300元。
经审批确认后,经费下拨到学前残疾儿童所在的幼教机构,
用于学前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或该机构的无障碍改造项目。
这是我市为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建立残疾人“扶残助学”
长效机制的一项惠民举措,让残疾儿童能享受到来自政府和
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