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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走访、跟踪服务制度

点击数:31592010-02-22 14:50:59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走访、跟踪服务制度
 
1、切实做好走访服务工作,把跟踪服务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定期走访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五类人员”,随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及生活状况。
2、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及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特别是“五类人员”的跟踪服务档案,建档率要达到95%以上。
3、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大龄就业困难特别是“五类人员”的随访,随访率不得低于本社区在档人数的25%。(可采取上门或电话随访的方式,其中上门率不得低于50%),并做好随访笔录。
4、对退休人员和因病住院的危重病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指派工作人员探视、慰问不少于一次。
5、退休人员中的孤寡、高龄、病危人员及市级以上劳模列为重点照顾对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每月至少上门探视一次,对他们遇到的困难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适当予以帮助。
 
 
白沙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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