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1302016-09-13 00:00:00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严防
“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节日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守纪律底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及自治区纪委《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要求,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等赌酒、强行劝酒逼酒;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性“四风”问题发生。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利用有效载体,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立规矩、明红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纪律,当好榜样,作好表率。对出现违规违纪的苗头要及时制止,对不良现象要敢抓敢管敢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擦亮眼睛,发现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有令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地方和部门,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将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情况上报至市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举报电话:0772-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