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登记名册。党员外出,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地点、时间、联系方式并有支部进行登记。
2、建立联系汇报制度。外出时间在三个月以内,要求外出党员按月向支部汇报情况,及时寄交党费。
3、建立临时党小组。对有固定地点,三名以上的党员(其中一名必须是正式党员)可建立临时党小组。
4、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的,要转移临时组织关系,使其参加所在地党组织活动,六个月以上的办理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5、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的,不交纳党费的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