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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制度

点击数:33702010-03-21 18:36:10 来源: 柳州白沙党建网

       1、党总支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总支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的做好工作。
 
       2、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支部其他委员召集、主持。
 
       3、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总支委员会的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书记沟通。
 
       5、党总支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范围:从社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街道党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党总支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街道党委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总支委员会不足半数时出力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党总支委员会报告。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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