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1、申请 2、 受理 3、 出件开票发证
二、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户主户口薄(暂住居民家中的提交)
4、暂住人员名册(暂住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提交)
5、租赁合同(暂住出租房屋的提交)
四、缴费标准:免费
五、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六、受理地点:各辖区派出所
咨询电话:3892620 联系人:梁警官 (城中分局)
咨询电话:3892419 联系人:郭警官 (鱼峰分局)
咨询电话:3892515 联系人:邹警官 (柳南分局)
咨询电话:3892730 联系人:覃警官 (柳北分局)
咨询电话:3891510 联系人:陶警官 (柳东分局)
咨询电话:3892246 联系人:周警官 (市局户政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