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席会由社区内有一定影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各成员单位均为理事单位。
2、联席会在白沙社区党总支的牵头协调下开展活动。
3、联席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讨和解决相关问题。联席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4、联席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凡属社区党建方面的重大事项,都应由联席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5、联席会应于每年初提出该年工作计划,经联席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由联席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6、联席会要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本着“驻于社区、关心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的宗旨,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活动。
7、联席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若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无法履行联络员职责,该成员单位应及时予以调整,并及时通知联席会办公室。
8、联席会的活动经费采取“上级党委(党工委)出一部分,各成员单位自愿出一部分”的办法,交由白沙社区党总支统一管理,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专用款。重大开支经联席会研究同意,由主任签批。每半年向联席会报告一次活动经费的收支情况。
9、其它未尽事宜将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而定。
10、联席会成立本制度即生效。